1、车祸当事人责任怎么样确定
1、因一方的过错致使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办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致使交通事故的过错,是交通意料之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致使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是交通意料之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车祸当事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1.若当事者明知故犯地蓄意毁损、篡改事故现场乃至销毁有关证物,应一个人面对由此所带来的所有责任;
2.当交通事故的起由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时,依据他们在事故中所施加的影响力及其过错的紧急程度,应由其各自分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及次要责任;
3.在所有当事人均未手致交通事故的状况下,该事故被认定为交通意料之外,则所有人均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若其中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则其余各方均不需要为此次事件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状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别结论,准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置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1、因一方的过错致使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办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致使交通事故的过错,是交通意料之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